复旦大学药物经济学研究与评估中心成功举办“2015年医疗保险医药支付研讨会

更新时间:2015-07-14  |  点击数:4269

作者 胡 敏

2015年6月27日,由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药物经济学研究与评估中心主办的“2015年医疗保险医药支付研讨会”在上海富豪东亚酒店成功举行。

此次论坛是在6月1日起我国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的背景下举办的。来自于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四川、重庆、福建、江西、天津、山西、陕西、安徽、河南、辽宁、湖南、湖北、广西、海南、黑龙江、甘肃、新疆、内蒙古等26个省市医保、卫生部门的领导,复旦大学、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者以及医院和医药企业代表近170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论坛由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陈文代表主办方致欢迎辞,上下午分别由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应晓华教授和陈文院长主持。论坛过程中,陈文院长首先做“医疗保险药品支付及其价格管控选择”主题发言,理论分析医保支付标准的三种选择,即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支付标准、引入竞争性比价机制(参考价格)以及谈判形成医保支付价格,在此基础上,基于药品定价与补偿的政策框架变化,提出未来价格管控可能的政策趋势,并强调价格管控需要兼顾药品可及性、费用控制与质量保证的权衡。

随后,各地医保或药品集中采购部门的负责人分别结合当地政策实践,总结了医疗保险医药支付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在药品政府定价取消后,有关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等方面的思考。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保办许宏副处长分享了上海市由医保部门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的制度设计和实践进展;浙江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吴朝晖处长介绍了浙江省由多部门协同参与的药品集中采购的做法及与医保支付的衔接;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狄进副局长分享了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进行谈判的实践;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刘军帅处长从医保实践工作角度出发提出了对医保药品支付政策的思考。罗氏诊断曾祥君总监也分享了全球个体化医疗的应用、发展及医保准入案例。最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原所长何平先生就“医疗保险价格谈判机制的探析”做主题发言,明确医疗保险购买与药品谈判应以统筹地区供需双方为谈判主体,并对谈判内容、规则、程序、结果应用及面临问题进行了探讨。

上、下午演讲之后的讨论环节中,演讲嘉宾和与会代表共同探讨了医药医保支付政策趋势,并对医疗保险药品支付的价格管控、医疗保险药品支付与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等议题展开热烈讨论。与会者纷纷表示此次论坛分享各地与医疗保险药品支付相关的政策实施经验,梳理医保对药品价格管控的方式和作用,为医保、卫生、医院和研究机构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在交流观点和探讨问题的同时,也触发更深入的思考,对促进医疗保险支付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