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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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助学金旨在奖励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在籍研究生。

 

一、 “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及要求

1、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在籍全日制研究生(留学生除外)。

2、申请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具有较强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

(3)为人正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4)学风严谨,学习刻苦,工作勤奋,在所从事科研领域中取得较好成果或取得一定突破。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该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故未注册者;

(2)违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者;

(3)前一年9月份以来因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4)前一年9月份以来因违反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被累计二次书面警示或者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者。

(5)奖学金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真实性,其中既往奖学金评定申报过的材料不得再次提交,申请材料不得谎报,证明材料不得作假,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取消其本年度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奖学金名额及奖励标准

每年评审确定10名复旦大学“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2万元。本奖学金不与国家奖学金、其他冠名奖、优秀学业奖兼得。

(三)评选程序

本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纳入年度秋季奖学金评审,参照当年度《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和《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开展评审。即按照“学生申请-材料初审-院系评审-推荐公示-资助方复核”的流程开展评审工作。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请,并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导师初审并根据实际推荐。学院学生办公室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项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资助方复核。

二、“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助学金

(一)评审对象及要求

1、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在籍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留学生除外)。

2、参评学生在校期间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德育综合考评不合格,无课程考核不及格,无学校、学院处分。

3、受助者需在后续的学习中,提交年度学习小结,并至少参加20小时的志愿服务或社会公益服务。

(二)助学金名额及资助标准

每年评审确定30名复旦大学“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助学金获得者,每人资助1万元。

(三)评选程序

由公共卫生学院学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按照“学生申请-材料初审-院系评审-推荐公示-资助方复核”的流程开展评审工作。学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请,并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导师初审并根据实际推荐。学院学生办公室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项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报资助方复核。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