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在我校枫林校区举行

更新日期:2018/06/03 | 点击数:8332

文、图:杨正丽、高慧

 

 2018年4月26日,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劳动卫生学支部携手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所在复旦大学枫林校区学生书院一楼举办《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4月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184月23日至29日是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依然面临诸多问题:一是职业病危害依然严重;二是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职业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不足;四是新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不容忽视。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年-2020年)》,部署做好“十三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结合校园师生可能面临的职业危害,如长期在办公室工作的老师可能面临的累积性创伤和视觉疲劳、在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可能因操作不当而引起的伤害以及在医院的师生可能面临的物理性生物性因素引起伤害等健康问题,公共卫生学院职业卫生与毒理学党支部联合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校园中普及宣传相关的防护知识。

活动现场摆放了大量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对各种职业危害及防护的知识进行了介绍。活动现场还配合发放定制书签、手机指环和笔等一系列小礼品。活动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响应。

通过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使师生们更加了解自己在每天的学习工作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职业危害以及相应的防护知识,以便更好地进行工作。活动亦希望通过学校师生这一群体将职业危害及防护知识传递给更多的社会群体,推进健康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