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1-07-02  |  点击数:12414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要求和精神,切实提高学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安全管理效能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根据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公共卫生学院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对实验室的设立和运行进行监督、咨询、指导、评估。 

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

何纳(院长职务代入、专家)

副主任

余宏杰(部重主任职务代入、专家)、阚海东(科研副院长职务代入)

委员

赵根明(专家)、王伟炳(专家)、蒋露芳(实验室安全管理)、王莉莉(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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