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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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和学校2024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https://gsao.fudan.edu.cn/2e/5d/c15015a667229/page.htm)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切由于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10日,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可视为放弃报考。

二、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提供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书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复试、录取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已取得的各项成绩无效。

新生入学后,我院对学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参加教育部统一命制科目的全国统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按照“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选拔,不参加全国统考。

四、申请材料审核

我院组织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审核考生提交的成绩单、毕业论文、学术成果、各类证书及专家推荐信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做出评估。每名专家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本环节工作拟于5月20日前完成。

五、复试

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gsao.fudan.edu.cn/)查看初试成绩和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具体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我院将根据考生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初试成绩应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合格线,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应不低于60分。

我院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复试专家小组由满足学校要求、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

复试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形式进行。复试环节的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考生应配合招生院系工作人员的要求,提前熟悉操作规程并进行模拟演练。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个人承诺》,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独立、诚信应考;复试开始时,考生应按要求展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发展潜力等,英语听说能力也将在复试中考查。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英语口语20分。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现场独立给考生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指未达到满分的60%)不予录取。

复试在6月上旬举行。复试形式和具体日期如有调整将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另行通知。如有需要,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六、考生总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硕士: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25%+材料评审成绩×15%+复试成绩×60%

博士: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40%+复试成绩×60%

七、录取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

复试环节各科目中有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1-54237706,邮箱fdgwxy@qq.com。

监督申诉邮箱:gwkyb@fudan.edu.cn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列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