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更新日期:2024/09/05 | 点击数:837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支撑教育强国战略,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我校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推免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评价科学、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3. 保障学生报考权益。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除教育部专项类计划、定向补偿计划等有特别规定外,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

二、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上海医学院分管领导以及教务处、医学教务处、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集体研究审定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名单等重大事项。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专家、辅导员、纪检专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遴选原则制定并发布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结合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名额及学生报名等情况,严格开展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负责研究生支教团、上海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改革试点候选学生评价推荐及学生全面发展得分相关指标审核的职能部门、相关学院,成立由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家、纪检专员等人员组成的推免生推荐审核小组,制定并发布相应的评价推荐工作细则,严格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工作涉及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具体要求参见《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推免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三、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四年制普通本科生已获得不少于120学分,五年制普通本科生已获得不少于150学分,四年制港澳台侨学生已获得不少于100学分,五年制港澳台侨生已获得不少于130学分,与国外大学2+2联合培养的本科学生在复旦大学已获得不少于80学分。

3.学生本科阶段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4.原则上,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在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强基计划学生根据转段考核结果另行安排报名,退出强基计划学生不再具有推免资格。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

四、推免生遴选原则

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根据以下原则从优遴选推免生: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综合考量申请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综合发展潜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作为“加分项目成绩”,加分计入遴选总成绩。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各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依照以下各项加分上限及原则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各加分项分值及对应标准,并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进行审核鉴定。可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组织答辩应全程录音录像。

(1)科研成果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核心期刊(人文社科类专业)或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术论文质量和个人贡献,申请人经评审鉴定后可获最多5分,对申请人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2)竞赛(活动)获奖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一般不多于5人,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得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经评审鉴定后,获得相应加分:单人项目唯一队员可获最多5分;多人项目由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最高不超过3分。以复旦大学名义参加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主力队员,经校创新创业学院和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竞赛认定范围以《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8月附录调整范围为准。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全国冠军可获最多10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3)综合发展潜力

加强对申请人本科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潜力的多元评价。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综合品德表现、主干课程和荣誉课程等学习表现、科研潜能等未纳入其他各加分项目中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和学习发展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经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后,给予酌情加分,最高5分,评定标准如下:

1. 每个校级科研项目(䇹政、望道、登辉、曦源、卿枫)结题并获评优秀可获2分。多人承担的项目由指导教师根据申请人在团队中的实际贡献,确定加分分值。

2.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可获5分。

(4)参军入伍服兵役

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5)参加志愿服务

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6)到国际组织实习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评估,经院系推荐,学校核定,申请人可获最多3分。

学院将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按专业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学院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则按照学生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高低排定推荐次序。

如报名学生人数较多且学生总体确属优秀,学院可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外提出候补推荐名单(候补推荐应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依次排序);学院提出候补推荐名单的,其正式推荐的学生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推荐报名条件。

考虑2024年春季学期施行的学业评价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在推免系统中,除学生的实际平均绩点外,同时提供统一按旧政策计算的参考绩点,以此形成两个推免遴选总成绩(成绩1、成绩2)进行排序。排序规则:如某院系有N个推免名额 ,按两个成绩排序后取前N位,分别获得名单N1、N2。如N1=N2,即可直接作为拟推荐名单;如N1 ≠ N2,则首先确定N1 ∩ N2(即同时进入两个名单者)的学生进入拟推荐名单;其余学生(即只进入其中一个名单者),取两个推免遴选成绩平均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进入拟推荐名单。未能排入前N位的,依次排序进入候补推荐名单,优先于其他候补学生。

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五、遴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2日发布推免推荐工作报名通知。符合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根据具体报名通知上的时间要求,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9月9日前,涉及加分项目申请的学生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dsph@fudan.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枫林校区西8号楼103办公室。

2. 9月6日左右,各院系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含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上传教务系统(www.urp.fudan.edu.cn)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应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各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等信息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3.9月16日左右,各院系和相关部门完成报名学生加分项目认定和审核。

4.9月20日前,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从教务系统下载推荐名单汇总表(经本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向教务处报送。

5.9月23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推免生推荐名单。

9月25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推免生推荐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时间要求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后续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如有相关更新或补充,将另行通知说明。

六、其他相关要求

1.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各院系在遴选推荐推免生时,应认真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2.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3.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4. 推免生报名、注册、缴费等后续程序待教育部发布具体时间点后,另行通知。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9月3日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  何纳

组员:  罗力(纪检)        郁颖佳        何更生

            尚珂(学工组长)  梁霁(辅导员)   

            黄思静(辅导员)  李家璇(辅导员)

秘书:  俞筱雯    毛  斓

 

联系电话:54237238   俞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