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我院高级职务聘任学术评审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公正,根据《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实施办法》(2013年)相关规定,遵循“教师职务晋升坚持以依法教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导向;坚持以学术质量为评价标准,强调高质量学术成就;坚持倡导爱国奉献精神,注重社会实际贡献”原则,特制定我院高级职务聘任学术评价标准。
一、总则
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应不低于《复旦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申请正高级职务的人员,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取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是本学科的优秀学术骨干。申请副高级职务的人员,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应取得同行认可的成果,是具有发展潜力的主要学术骨干。
二、学术准入资格条件
根据我院学科特点,设置“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两类教师岗位。
(一)高级职务
1、应具备博士学位,并担任5年及以上副高级职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的优秀人才可突破相应年限要求。
(1)曾在海外知名大学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
(2)取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影响力的成果。
2、根据学科特点,围绕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和学术活力等内容进行同行学术评价,确认是否达到学科领域内高级职务学术水平。应是所在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优秀学术骨干,能掌握本学科发展动向,根据国家和学科发展需要,提出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能具体组织和指导本学科领域的研究,做出高水平的研究工作,并在学术贡献、教书育人、成果应用与转化、社会服务等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且担任现职以来至少完成以下业绩:
(1)任现职以来须承担本科生基础课、研究生学位课程或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主讲过2门课程(在每门课程教学量中占30%以上),年均授课60学时以上。教学资质与教学效果需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认可。
教学为主型高级职务申请者,须主讲3门课程,年均授课15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需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认可。
(2)指导并培养过已毕业硕士研究生2名或作为博士生导师组成员指导过1名博士研究生。
(3)具有较强的科研与教学研究能力。从2015年起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医学教育教学论文一篇;教学为主型高级职务申请者,需以第一作者或通迅作者发表教学论文2篇。
理科(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各相关学科):任现职以来在国内外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8篇(其中4篇为SCI论文,且SCI论文总影响因子≥10。校内聘任者,其论文的通讯作者需是复旦大学,并提供“代表性成果”。如有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该论文只能用于一位老师校内职称晋升申请。
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至少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其中1项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承担1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海外应聘者应承担过所在国家相应层次的科研项目;
文科(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科):任现职以来至少正式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或SCI(SSCI)论文3篇(SCI/SSCI论文总影响因子≥4);同时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6篇。校内聘任者,其论文的通讯作者需是复旦大学,并提供“代表性成果”。如有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该论文只能用于一位老师校内职称晋升申请。
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过至少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其中1项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或承担1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海外应聘者应承担过所在国家相应层次的科研项目;
(4)作为主要研究者(排名为前3名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或主持过省市政府以上决策咨询项目,在教学或科研相同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二)副高级职务
1、原则上应具备博士学位。具备博士学位的教师应聘副教授岗位,取得学位后须担任2年以上中级职务;具备硕士学位者,须担任5年以上中级职务。
2、根据学科特点,围绕学术贡献、学术影响和学术活力等内容进行同行学术评价,确认是否达到学科领域内副高级职务学术水平。应是所在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骨干,工作量和绩效在本学院副教授排名的前1/2,且任现职以来至少完成以下业绩。
(1)每学年课程教学需在5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需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认可。
教学为主型副高级职务申请者,须主讲2门课程,年均授课12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需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认可
(2)具有较强的科研与教学研究能力。任现职以来主持国家自然基金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从2015年起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医学教育教学论文一篇;教学为主型副高级职务申请者,没有科研方面要求,但需以第一作者或通迅作者发表教学论文2篇。
理科(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各相关学科):任现职以来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6篇(其中3篇为SCI论文,且SCI论文总影响因子≥5)。校内聘任者,其论文的通讯作者需是复旦大学),并提供“代表性成果”。
作为主要承担者承担过至少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文科(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科):
任现职以来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6篇,至少正式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或SCI(SSCI)论文2篇(SCI/SSCI论文总影响因子≥2)。校内聘任者,其论文的通讯作者需是复旦大学),并提供“代表性成果”。
作为主要承担者承担过至少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3)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排名为前5名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在教学或科研相同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本学术评价标准按照学校有关部门的要求变化而相应调整,经公共卫生学院高级职务聘任教授会议通过生效。
公共卫生学院
2013年9月